2021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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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神父】192|女性可以担任送圣体员职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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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留言:神父您好,有一位朋友说他在敬老院看到有女性送圣体,这符合教会法规吗?

随风神父:看到这个问题后,让我想到了一直以来,人们关于女性在教会服务的一些争论。为思想保守和受传统文化影响比较深的地方,对于女性在教会里担任职务,其实是非常反感的。比如读经、辅祭等,这些职务,很多人觉得女性不适合,有的是觉得,女性出现在祭台上,对于神父或是其他信友,容易产生诱惑。为思想比较开放的,就会立足于时代来看待问题,对于女性能在教会服务,持非常肯定的态度。那么,教会对于女性在教会担任职务有什么教导呢?

一、教会对于女性在教会的服务已制度化

教宗方济各今年于元月11日公布《天主圣神》(Spiritus Domini)手谕,在这份手谕中规定,从今以后女性也可担任读经员和辅祭员的职务,而且这些职务要透过专门的授权以固定和制度化的形式呈现出来。

教宗之所以如此去做,是采纳世界主教会议不同大会上提出的建议,做了慎重的分辨后而作的决定。因此,在这封手谕里,教宗写道:“这几年的神学发展指明,教会建立的特定职务是根据圣洗的普通司祭职和在圣洗圣事中所领受的司祭职……对处在不同情况中的整个教会而言,促进和授予男女信徒职务是件紧要的事。我们必须巩固由男女信徒组成的教会,推动他们的职务,尤其意识到领受圣洗的尊严”。教宗提出,“就圣秩职务而论,教会没有任何权力将司铎圣职授予女性”,然而,授予“非圣秩职务则是可行的”。

因此,目前《天主教法典》修订后的230条1项为:“平信徒,凡具有主教团规定的年龄和资质者,得依礼仪规定擢升为固定的读经员及辅祭员。”原先特别指明的“男性”平信徒的字眼被删除。

与这道手谕一起发表的,还有一封写给圣座教义部部长拉达里亚(Luis Ladaria)枢机的信函。教宗在信函中解释了他这项选择的神学理由,写道:“在梵二大公会议标示的更新愿景中,我们越来越迫切地感到,今天需要重新发现所有信徒在教会内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平信徒的使命。”因此“为男女平信徒提供担任辅祭员和读经员职务的机会,这是基于他们因著圣洗分享了司祭职,这个可能性也将经由礼仪(制度)行为增进对许多平信徒的认可,他们长期以来为教会的生命和使命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教宗最后表示,“将这些职务也授予女性的选择,将促使众人更实际地参与在教会内的福传工作。这些职务具有固定性,得到公开承认并由主教授权”。

由教会的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教会对于女性在教会的服务,目前是持肯定态度,而且是逐渐走向制度化的。它已经写进了教会的法典里。这是多年来,教会非常重要的变化。不过这些变化,并非是要“授予女性圣职职务”而是“普通司祭职”的强化。

二、女性是否可以担任送圣体员?

我们通过了解教宗方济各对于教会法典的修订,让我们知道了目前教会对于女性在教会的服务,正式给予制度化,写进了教会的法典。同样对于送圣体员,这样的服务,教会也是欢迎女性来参与的。其实,这样的做法已经在多年以前,就在世界各地的教会进行者。

梵二大公会议后, 罗马教廷圣事部于1969年颁布《信仰守卫》(Fidei custos) 训令,在训令中指出:“教区主教可以向圣事部或传信部申请委任平信徒担任非常务送圣体员。”1973年,圣事部又颁佈《无限慈爱》(Immensae caritatis)训令,提供指引准许教区教长在以下情况下,委任平信徒协助分送圣体圣血,包括送给不能前往圣堂的病弱者:

1、缺少圣秩人员,连正式任命的辅祭员(acolyte) 也不在场时;

2、上述人员因牧灵事务、年老体弱,而不能亲自送圣体圣血时;

3、因领圣体人数众多,以致不合理地拖延太长。

因此,我们可以说,自从梵二以后,教会就已经开始向平信徒开放,接受他们在教会中接受某些服务,而且在这些服务人选上,教会是不男女的。至于说女性送圣体员,其实,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早已是常见的事情。

所以,一般来说一个堂区或团体,如医院、安老院等,是否需要设立送圣体员,基本上是由负责的司铎和该团体商量后作出决议,然后呈请主教批准(请参见圣教法典 838条 1 项及 4 项)。至于人选是不分男女的。因为这个服务,是开放给所有教友的。

三、送圣体员甄选的原则

 虽然说,送圣体员开放给所有教友,但是关于非常务送圣体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在《无限慈爱》训令中,还是有一些指示的:

1. 他们要有卓著的信仰和道德生活,并且热爱圣体圣事,视之为信仰生活的泉源和高峰。若某人的被委任,足以引起非议,则不应选择该人。

 2. 原则上应按照以下次序物色人选:领了读经职务者(不是指单在礼仪中负责读经的一般信友,参照圣教法典 230 条 1~2 项,不过目前有所变动)、大修院修士、男修会会士、女修会会士、传道员、信友;但教区教长可视乎实际情况另作安排。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有关甄选送圣体员的一些规则,在这里,我们特别引用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在选派送圣体人选上给出的一些建议,这份建议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去做甄选。

1、 成熟稳重,身体健康可以胜任。

 2、懂得人情世故,人际关係良好,得到其他信友的接受,而不会引起非议。

 3、对信仰,尤其圣体圣事,有基本认识。

 4、灵修上,勤于读经和祈祷,热爱圣体,及勤领圣体者。

 5、如果要给在医院和在家裡,或在安老院的病人或长者送圣体,则更需要 有耐心,及懂得与病人和长者沟通的技巧。

6、尽量身分不要重覆,例如要避免:又是圣言宣读员,又是礼仪服务员, 又是非常务送圣体员,以免角色混淆,又或专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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